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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,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
2.供应商应为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自然人,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
3.提供财务状况报告(财务报告、或资信证明、或投标担保函)
4.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
5.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
6.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(若有)
7.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、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
8.经信用记录查询,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
9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
10.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
11.磋商保证金
12.其他:
本项目的基本资格条件可采取“信用承诺制”,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(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五章)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,在采购文件中无需提供(1)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、(2)财务状况报告(财务报告、或资信证明)、(3)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、(4)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、(5)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、(6)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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